各分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展现当代青年大学生崇高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风貌,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鼓励广大在校生刻苦学习,掌握技能,培养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争做出彩郑科人。
二、评选范围
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时间为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按推荐、初评、终评、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2020年11月20日前)。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分别推荐上报1-2名候选人。
2.初评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学生处负责牵头召开初评会,从推荐候选人中评选出*名郑州科技学院“最美大学生”候选人,初评结果及候选人事迹材料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3.终评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学生处负责牵头组织评选,结合评选条件和初评小组意见等评选出*名郑州科技学院“最美大学生”。
4.表彰阶段(2020年12月20日前)。公布终评结果进行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
五、评选要求
1.各分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大学生选拔出来。同时,各学院要将郑州科技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与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2.各分院要对推荐的学生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学生认真填写《郑州科技学院“最美大学生”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撰写不超过2500字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推荐表1份,事迹材料1份,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2寸)。
3.各分院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材料报送:实验中心209学生处办公室
联系人:卢乙贵
联系电话:18939262693
邮 箱:357708296·qq·com